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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消费者
作者: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08-3-11
 

    2007年底,在大家的期盼下我栏目联合众多商户成功发行了首期《消费向导》资讯专刊,给消费者带来大量折扣券的同时,也得到了众多商户的大力支持。

    但与此同时,位于三山街的钱塘人家却单方面毁约,还张贴告示要求持有抵用券的消费者必须消费满800元才可使用一张。在此之前我栏目与该商家并没有对最低消费金额签订协议,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栏目的声誉,同时也给消费者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在此,对于这种不诚信的商家,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少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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